春节期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公务用车督查检查,于2月8日和12日,通过实地检查和网上巡查形式对部分市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对驻行政中心大院23家单位的121台车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3家院外单位的49台车辆进行了实地检查。节日期间,无应急、机要等车辆动用,出行车辆均为执法执勤车,均有派车申请,未发现公务租车申请备案,其中,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车辆封存制度,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并统一粘贴封条。
为确保节目期间车辆管理正规有序,节前,转发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公车管理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好派车管理,加强司勤人员教育,落实好车辆封存制度;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问题清单16条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在春节期间完成问题整改。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清风行动”为抓手,持续抓好公车管理,并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