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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建立内审评估制度提升内部监管水平

来源: 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6 13:08:18 访问量:字体

为规范中心系统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标、建设管理和审计等各方面工作的闭环监督,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立工程项目内审评估制度,强化内监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明确内审对象和实施形式明确内审对象为中心及下属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内审工作参照执行组建内审委员会,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风廉政财务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心财务科、办公室、党建办负责人为成员。内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内审评估工作。定期不定期抽取若干项已竣工验工程项目开展评估,范围涵盖中心工程项目各实施科室部门。一项一议,组建内审工作小组,通过查看资料、现场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工程项目情况。截至目前,已对机关幼儿园空调改造项目、机关服务中心大额易耗品采购、新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等进行3次内审。

二、突出重点督促整改落实。根据《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的工程实施和管理内容,以及与工程项目实施方签订的具体合同,围绕工程项目审批、工程项目招标、工程实施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款支付、工程项目质量等方面,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闭环检查。检查结束后,内审工作小组向内审委员会围绕检查程序是否规范、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有保障等进行专项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实施科室部门)及分管领导反馈,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各科室(部门)针对指出问题,举一反三,围绕程序、价格、质量等各环节、各方面组织回头看,全面改进和完善。

三、强化结果运用和材料归档。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对该项目负责科室(部门)加大抽检频次;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少的项目,对该项目负责科室(部门)减少抽检频次。对于代理机构或者供应商操作中存在不规范,视情明确一定期限内停止参与工程建设准入资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项目、审计事项及时归档,具体包含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取证单、审计报告(评估表)、审计整改报告内审制度实施以来,及时发现并解决了运作中的梗阻问题,减少低效现象,进而提升了工作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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