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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垃圾分类宣传中若干问题的提醒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6-01 13:22:17 访问量:字体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5月27日下发《关于对苏州市区垃圾分类宣传中若干问题的提醒》,罗列了六个需注意的问题现将主要内容转发,供参考。

一、四分类名称的问题

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苏州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按此顺序进行排列。要避免出现“干湿垃圾”的说法,“可回收物”避免称其为“可回收垃圾”。

二、分类标识的问题

可回收物为绿底配白色标识图案,有害垃圾为红底配白色标识图案,厨余垃圾为灰底配白色标识图案,其他垃圾为蓝底配白色标识图案,标识的颜色统一采用白色。顺序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来进行排序。苏州市区的垃圾分类标识具体如下图:

注: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的分类类别同上,但使用的标识和颜色与苏州市区不同,应遵照其相关要求宣传。

三、市区垃圾分类桶的问题

可回收物采用绿色收集桶,有害垃圾采用专用收集箱,厨余垃圾采用灰色收集桶,其他垃圾采用蓝色收集桶。要特别注意的是:苏州市区有害垃圾采用的是有害垃圾专用收集箱,而非普通红桶。苏州市区的垃圾分类桶如下图:

四、智能回收箱的问题

垃圾分类主要是培养个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是需要自己去动手实践的,任何的智能回收设备是取代不了个人投放行为的,当前市场上出现的智能回收箱有几种属性:一是专门收集可回收物的智能箱,可回收物的分类只是垃圾分类的一部分,不能代替整个垃圾分类;二是投放前需要刷卡或刷脸的智能箱体,开展“三定一督”的小区已配备了督导员及志愿者进行现场指导,刷卡开箱无任何意义。智能回收箱只可作为一种不同的模式客观报导,不可夸大。

五、积分奖励的问题

在垃圾分类推广初期,为鼓励居民正确投放,有些街道社区采用积分奖励的方式提高投放正确率,当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法规明确垃圾分类是每个人的义务,各地也将逐步取消积分奖励措施,积分奖励不宜继续宣传报道。

六、厨房用粉碎机的问题

厨房用粉碎机可以粉碎一部分厨余垃圾,使用粉碎机,只是将本来应运输到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垃圾转移到了污水处置场。当前,国内的下水管网及污水厂还未做好准备,不宜大量推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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