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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3-03 12:38:04 访问量:字体

2022年,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2022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为不断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全流程、各领域,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在线学习、办班轮训、法制讲座等形式,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权威辅助读物,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制定修订完善《中共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局基建维修工程项目采购实施意见》《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主动面向市级机关、县级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征求意见。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服务依法决策、把关规章制度、防范化解风险、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法律顾问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的各类合同101件,有效消除了法律风险,确保合同质量。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因为受到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发布《关于减免2022年承租国有物业租金的通知》(苏财资〔20223号),全市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减免2022年的六个月房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减免14处房产26万余元租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在下沉社区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累计提供志愿服务297人次,协助社区开展防疫法规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特点,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活动,在市行政中心等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年度普法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法、以会代训等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加“讲话学习专项答题”、“江苏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法治宣教活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般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的良好风尚。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和信访工作制度,加强矛盾源头防范和排查化解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稳控。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3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强,导致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二是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制度执行效果差,重形式、轻内容、不落实,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02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进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提升法治意识。更加深刻领会和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和贯彻其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积极学习机关事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度,在学习和领会中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更好地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标准化、法治化、信息化“三化合一”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约束,强化管理,严肃纪律,将监督触角贯穿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让良法善治在机关事务管理中不折不扣、一以贯之地得到执行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管理制度等,统筹协调管事、管物、管服务。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内部挖潜,通过岗位锻炼、专业培训等方式,打造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人才方阵;二要用好招录,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接收转业干部等途径,引进法律专业人才,筑牢法治建设人才基础;三要借助外脑,拓宽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思路。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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