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本制度,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将定期对行政中心大院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及国定节假日的夜间安全检查。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登记、记录,形成书面文字,告知被监管的市场化服务方。特制订《行政中心大院后勤服务 问题联络单》,被监管方在收到问题联络本表后应及时整改、处理存在问题,并将结果报复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二、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中心大院的施工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核查准入准出控制,妥善协调施工的时间安排,减少因施工造成对大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影响。特制订《施工出入证》,对施工人员的出入和施工时间的安排作进一步规范。
外来进入大院安装、维保、改造的施工单位,统一由大院西侧馨泓路上的6号门进出,填写《施工出入证》后,持证进入大院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相关人员核准,凭《施工出入证》出行政中心大院。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1.本施工出入证适用对象为非驻行政大院施工单位;
2.入院施工单位须在门上填写完整相关情况,并经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签字后方可持证施工;
3.施工单位统一由6号门进出;
4.门岗有义务指导施工方填写出入证,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5.跨自然日施工的,施工日期应与所填写施工周期一致;当日施工结束,本证出门后寄存至门岗;次日进入大院后,至门岗换回本证后持证施工;
6.因特殊情况施工延期、改期的,须至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改签日期,否则本证无效;施工单位提前完成工期的,门岗应及时联系物业管理中心改签本证;
7.门岗应有效收回出入证原件,并按月将存根联交至服务单位汇总,原证交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8.未经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签字施工出入证为无效单,门岗应不予放行出院,查核情况;
9.对于需利用节假日施工作业的,施工方应提前至门岗填写施工出入证,及进行相关报批手续;
10.门岗负责人应严格出入证手续,及时、有效地收回出入证,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将对本证的操作手续进行考核;
11.本施工出入证仅作出入门岗、登记、联系之用,请各施工单位、申请施工单位作好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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